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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毕业论文】成都“天旭汽配城”火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案例研究(3)

时间:2023-04-05   访问量:3341

在完成了对案例情况及特点的分析与介绍之后,在《成都“天旭汽配城”火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案例研究》这篇MPA毕业论文的第三章中,对所选的成都“天旭汽配城”火灾中,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核心因素进行了分析。


3案例中引发群体性事件核心因素分析

3.1火灾后赔偿协商过程存在试探、拖延

此次受火灾损失的商家有200余户。火灾发生后,商家代表在政府协调下与市场管理方商谈赔偿事宜。然而,直到第二天上午,商家和市场管理方仍未能就火灾损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惨重的经济损失,加上商家急切希望得到赔偿而又未能如愿的状况,终于导致了商家聚集起来组成数百人的群体以围堵三河场收费站及附近道路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的群体性事件。这就说明市场管理方在赔偿协商的过程中存在试探、拖延,市场管理方对待火灾赔偿事宜的不积极,与受灾商家迫切希望得到赔偿的急切心态产生了巨大的矛盾,这种矛盾没有及时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也在不断激化,这使得这些蒙受损失的群体产生了危害性心理,最终爆发了此次事件危机,这些处理措施的不当是发生成都“天旭汽配城”火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关键因素。

3.2信息公开不及时

火灾发生后,商家在政府协调下与市场管理方未能尽快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由于政府和市场管理方不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信息,导致一些谣言流传开来,致使商家群体心理发生不良变化,这也是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的法律传统中,往往只强调义务观念,没有强调权利观念。所以,在长达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上,人民从来不被当做真正的主人,暗箱操作、封闭信息是政府官员们的一贯行为。

最初,中国的法律保障思想是有的,建国初期确实提到了不少法律思想,宪法中这种原则性的条文表面看起来和国外不相上下,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宪法的运用与保护却不尽如人意。所以,基于这种文化背景,国家向国民公开信息的可能性不大。

随着时代的进步,法律有了实质性的改变,政府也不像以前那样不公开信息了,国民了解政府的机会大大增加。法律上也有相应进步,体现在新律法的出台,如十八世纪60年代,有关政府需要对公民公开其信息的法律《出版自由法》被颁布,这是世界上最早关于政府公开的法律,颁布这条法律的国家就是瑞典。后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较发达的国家陆续颁布了类似法律,要求政法的文件和信息公开。直至现在,西方有英美法等,东方有日韩泰等国家都已经有相应法律。

理论上看,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府将文件向公众公开也是应运而生的。我国相应的法律也是在慢慢进步,但是现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有不当之处,由于政府文件封闭,公众得不到真实信息,反而会引发公众猜测和流言蜚语,这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有负面作用。因此,国内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必须有所改进,才能有效应对此类事件。

3.3群众利益受损,没有通畅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

火灾使商家遭受巨大的经济利益损失,商家迫切希望尽快就火灾损失赔偿事宜与市场管理方达成一致,然而没有通畅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商家受灾后的心理压力无法得到有效缓解,使受灾商家的心理压力失去承受能力,最终爆发了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发生范围很广,究其原因是因为政府信息的封闭性,引发了公共心理的不平衡。近期这类事件屡有发生。细看这些事件,是有必然性的,因为群体事件的肇事者,其实最初要求的不是非法利益,只是其最基本的合法利益,但是这些利益得不到政法公开、公正和及时的反馈,必然会引发公众的不满情绪。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没有履行应有职责。而且,中间处理协商的机构与平台也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这些矛盾。所以群体性事件屡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在《劳动法》实施以后,成立工会和参与工会的行为也不多见,可见工人的利益并不能充分得到保护。据某名校的毛寿龙教授分析,没办法找到相应的协商和维护利益的机构是这类事件产生的内在因素。

3.4群众误认为只有“闹事”才能解决问题

当火灾发生后,由于市场管理方在赔偿协商过程中存在试探、拖延,信息公开不及时,导致谣言流传,商家利益受损后,没有通畅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加上以往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形成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不正确观念,使商家误认为只有通过“闹事”的方式才能解决问题,从而引发了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的实质是公民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并且结合了身边有共同目标的公民,试图增加自己的力量解决问题。分析事情的经过不难理解,民众遇到问题,并且希望自己的基本利益得到法律和相关部门的保护,但是,反应到相关部门,结果没有及时得到处理,甚至感觉被忽视,所以心里会产生不平衡。最后,在他们的能力范围内,他们所能想出得到政法关注的办法就是闹起来,这是群众事件的肇事心理。这些群众觉得,闹起来,会加强事情的严重性,和急迫性,政府就能引起注意,帮忙甚至是被迫帮着解决。而且,这样的群众还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他们的初衷是追求自己的合法的基本的利益。所以,这样的心理导致群众性事件容易被引发。从群众性事件的效果来看,其实政府的关注性确实大于个体性的,所以处理的效率和结果也会更让群众满意。基于这种心理和结果,群众在自己利益得不到及时的满足时,会容易向群体性时间靠拢,以实现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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